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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方案的通知

发布于 2015-03-29 17:38:26

关于印发广东省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方案的通知
 
粤卫〔2009〕117号
 
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发展改革局(委)、财政局、民政局:
    为改善我省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居住及生活条件,体现党和政府对麻风病人的关爱,根据《卫生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麻风病院村建设规划批复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56号)精神,在征求各市意见的基础上,省卫生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民政厅制定了《广东省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有关市协商一致后填报附件6,于10月30日前由各地级以上市卫生局报省卫生厅汇总。
             
                                                          省卫生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民政厅
                                                  二○○九年九月二十二日
 
联系人:肖力,电话/传真:020-83803745/83810522
Email:gzxiaoli@21cn.com

 
 
广东省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方案
 
    麻风病是由麻风杆菌引起的慢性传染病,主要通过呼吸道飞沫吸入和皮肤接触传染。麻风杆菌侵犯皮肤和周围神经,并损害周围神经功能,导致患者肢体畸残。麻风病患者因畸残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给社会和家庭带来沉重的负担,引起较严重的社会问题。
   
    八十年代以前,麻风病防治主要采取隔离措施,各级政府在远离城镇、交通不便、人烟稀少的地方建立麻风病院或麻风病村(以下称“麻风病院村”),收容和治疗麻风病人。1986年起,我国开始对麻风病采取“从隔离治疗为主转变为社会防治为主”的防治措施,新发现的病人一般在家接受治疗,原麻风病院村的大部分病人治愈后逐渐出院,回归社会。小部分治愈者因年老畸残、生活无法自理或终身未婚,以及社会上对麻风病及其患者产生恐惧和歧视,使他们无家可归、无人收留,仍长年居住在麻风病院村内,无法回归社会。我省麻风病院村多数建于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因建设年代久远,建设标准低,长期缺乏维护,大多数已残破不全,甚至是危房,已不适宜居住。
为改善现有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居住及生活条件,体现党和政府对麻风病人的关爱,根据《全国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规划》,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我省麻风病院村现状
 
    (一)分布及隶属关系
 
    从1955年至2007年底止,全省累计登记麻风病例95640次例(含复发),占全国登记总数的20%左右,列全国第一位。
   
    2007年,全省共有麻风病院村68所,分布于全省19个地市(见表1)。68所院村中,隶属卫生系统的56所,隶属民政系统的5所,卫生与民政共管的7所。
 
表1      广东省麻风病院村分布情况
广
1
5
0
0
4
2
6
3
2
5
4
 
68
1
1
2
4
4
3
3
1
2
9
6
 
    (二)收容住院情况
 
    据调查,2007年全省68所院村共收容住院病人及康复者3249人(含现症39人),绝大多数是残老病人,住院病人平均年龄65岁以上,Ⅱ级以上畸残者占79%,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者占32%。
 
    目前,全省麻风病院村大小不等。其中收容50人以下的占61.3%,收容100人以上的占13.2%(见表2)。
 
表2      广东省麻风病院村收容住院情况
现住院(村)
病人数
<10
11-50
51-100
101-150
>150
合计
院(村)数
14
27
18
6
3
68
百分比(%)
20.6
39.7
26.5
8.8
4.4
100
 
   (三)病人生活费、药费补助情况
 
    目前,我省麻风病人的生活费、药费大多采取由县、市补助为主的供养体制。2002年,14个经济欠发达地区由于财政困难,供养标准普遍偏低,人均每月生活费为100元左右,一半麻风院村医药费人均每月不足10元。为此,2002年省卫生厅、财政厅、民政厅下发了《关于提高麻风院、村病人及休养员生活费及医药费补助标准的通知》(粤卫〔2002〕225号),要求各地保证麻风病院村病人及休养员每人每月不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保障标准,医药费补助标准每人每月不低于50元。省财政采取填平补齐的办法,每年安排了510万元专款,补助欠发达地区麻风院村麻风病人和休养员的生活费和医药费。
 
    二、我省麻风病院村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麻风病院村数量多、规模小。目前,我省68所麻风病院村分布在全省19个地市的64个市县,给麻风病人的康复、管理等工作带来许多不便。
 
    二是麻风病院村病人生活、就医环境差。我省麻风病院村多建于上世纪50—60年代,结构简陋,大部分房屋顶漏墙裂,门破窗散,由于年久失修,部分成危房(见附件1)。68所麻风病院村中,大部分地处偏僻,有21所不通公路或交通不便;有11所不通电或自行发电;有43所无自来水供应,其中,有7所无稳定清洁水源。
 
    三是各地麻风病院村病人的生活给养模式各异,对麻风病院村病人的统一管理带来困难。
      
    四是一些地区麻风病院村占用大量土地,但收容规模小,造成管理成本高,资源浪费。
 
    三、我省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方案
 
  (一)建设规划目标和原则
 
    1.建设规划目标
 
    利用1~2年的时间,对我省现有麻风病院村进行整合,改扩建部分麻风病院村基础设施,配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医疗、康复设备器材,改善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生活质量,使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这一弱势群体能享受社会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成果,体现党和政府以人为本、关爱弱势群体、构建和谐社会的执政理念。
 
    2.建设原则
 
  (1)加强领导,多部门合作。改建和合并麻风病院村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统一规划,制定配套的管理文件。各地政府要严格按照省改造建设方案开展工作。
 
   (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麻风病院村建设以合并和改建为重点,对收容人数较多、交通便利、水电等基本设施完善的院村,进行重点改造建设,适度扩大收容规模。对收容人数少、交通不便、现有条件差的麻风病院村,采取撤、并、转办法,将其收容人员并转到生活、就医等条件较好的麻风病院村。改扩建麻风病院村要为今后向其他功能如老年病、慢性病、职业病养护或养老院转向,充分发挥房屋建设的长远用途和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
 
  (3)规模适度、功能齐全。原则上调整后的麻风病院村规模为每所收容200~300人。建设生活、公共、医疗服务等用房及康乐场所。确有需要,可设置为现症麻风病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功能用房。
 
    (4)依照标准,填平补齐。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要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依照统一标准,根据填平补齐的原则确定建设内容、规模和装备。
 
   (5)充分发挥调整后麻风病院村的作用。改扩建麻风病院村要与落实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相结合,以确保建成后的院村充分发挥效益,改善居留者居住条件,提高生活水平。
 
    整合后的麻风病院村,要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经费和机构正常运行的经费要纳入当地地级市财政支出预算。对被撤并的麻风病院村工作人员,当地政府要妥善安置,确保麻风病院村整合工作的顺利进行。
 
    (6)广州、佛山、江门、东莞、中山、汕头等地区麻风病院村的整合、改建工作,由当地市政府有关部门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地麻风病院建设方案。
 
    (二)改造建设后麻风病院村主要职能
 
    1.负责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的收容及日常管理;
 
    2.居留人员的基本医疗服务;
 
    3.居留人员的康复服务;
 
    4.必要时为现症麻风病患者提供医疗服务。
 
  (三)麻风病院村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
 
    1.建设内容
 
    选择省级和14个经济欠发达市病人收容规模较大、交通相对便利、水电设施相对较好等生活、就医条件较好的8所麻风病院村(见表3),按照卫生部《麻风病院村房屋建设标准》、《麻风病院村生活设施配置装备标准》和《麻风病院村基本医疗设备装备标准》要求,进行改建或扩建,配置必要的生活设施和医疗、康复器材,改善其收容和医疗康复条件。
 
    2.建设规模
 
    改建后的省泗安医院收容规模500人,其余7所院村每所收容规模在200-300人左右。
 
表3   广东省经济欠发达地区改建麻风病院村名单
及收容范围一览表
 
地区
改建院村名称
     改建后 收容人数
改建后收容范围
省级
省泗安医院
500
收容泗安医院、江门大衾医院、韶关、阳江等市麻风院村病人。
惠州
惠州白露医院
200
收容惠州、深圳、梅州市麻风院村病人
汕尾
陆丰光地医院
200
收容汕尾市、河源市麻风院村病人
湛江
湛江市松树港医院
300
收容湛江市麻风病院村病人
遂溪县皮肤医院
300
茂名
电白县雷打石医院
300
收容茂名市麻风院村病人
肇庆
肇庆市白渚住院部
200
收容肇庆、云浮、清远市共9所麻风院村病人
揭阳
揭东县西坑医院
200
收容揭阳、潮州市共5所麻风院村病人
合计
 
2200
 
 
    3.建设标准
 
    麻风病院村房屋包括三部分:生活用房、公共用房、医疗用房,建设标准按国家标准执行(见附件2),珠三角地区可结合实际,适度提高建设标准。
 
    生活用房:以平房为主,按每人10平方米建设,配置洗衣机和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详见附件3),有条件的院村可以设卫生间。
 
    公共用房:为餐厅、厨房、阅览室、影视室、健身活动室、库房、车库、工作人员办公用房等。厨房配备必要的食品加工设备,餐厅安装固定就餐桌椅。
 
    医疗用房:为诊断室、检验室、治疗室、换药室、手术室、药房、理疗室等。配置普通手术台、12孔手术无影灯、生物显微镜等必要医疗设备(详见附件4)。
 
    麻风病院村用房要按无障碍设计。建设完成后的麻风病院村应具备比较完善的基本设施。
 
    珠三角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度提高标准。
 
    (四)资金筹集与安排
 
    按照卫生部《麻风病院村房屋建设标准》和《麻风病院村医疗及康复设备装备标准》,省泗安医院和经济欠发达地区8所麻风病院村的改造建设经费由中央和省财政安排,其中中央补助1450万元,省财政配套经费2024万元(详见附件5),珠三角地区麻风村改造建设经费由当地财政安排。
 
    (五)组织实施与建设周期
 
    各市政府卫生、发展改革、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依据省建设方案,落实集中收治和有关机构运行保障等工作,编制本市项目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报同级发展改革部门,按有关程序审批后,负责组织本地项目实施,并在1年内完成建设任务。
 
    (六)有关政策和保障措施
 
    加强麻风病院村调整建设,改善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生活条件,体现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心,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行动,是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举措。各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麻风病院村调整建设作为执政为民,为民办实事、办好事的工程来抓。各市要在工程建设的同时,研究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确保麻风病院村建成后的正常运转。
 
    1.麻风病院村调整建设是社会公益性工程,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责任,需要中央、地方政府以及全社会的共同支持。中央和省财政给予省级和经济欠发达市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一次性投资补助,各地要无偿划拨建设用地、减免各项规费,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2.有关市要加强协调和宣传,按照省撤、并、转麻风院村的方案,想方设法将麻风病人移交到改建扩建的麻风病院村。为避免资源浪费,未按省改造建设方案撤、并、转的麻风病院村,将不列入省财政今后补助范围。麻风病院村实行分散管理的市,要结合本次整合建设,研究改革管理体制,将所有麻风病院村收归地级市集中管理。
 
    3.被撤、并、转的麻风病院村所在市将麻风病人移交到改建扩建的麻风病院村,并将有关经费划转到改建扩建的麻风病院村所在市后,以后年度新增的麻风病院村工作经费,以及麻风病人的生活费和医药费由改建扩建的麻风病院村所在市负担。各有关市要根据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方案,参照2008年地方财政安排麻风病院村的经费情况,适当考虑改建扩建的麻风病院村所在市今后年度新增经费的情况,协商解决好经费划转问题。
 
    4.完善管理机制,保障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的合法权益。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卫生、财政、民政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财政部门要把麻风病院村工作经费列入预算,保证人员、运行经费投入;民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对居留人员予以合理救助;卫生、残联等部门要提供必要的畸残预防、医疗、康复等服务。对于居留麻风病院村的其他人员,由各级政府统筹安排,妥善安置,逐步回归社会,保障其相关权益。
 
    5.麻风病院村整合和划转有关经费基数后,麻风病院村居留人员每人每月的生活费、医药费等经费由麻风病院村所在地财政负责解决。各地要按省卫生厅、财政厅、民政厅《关于提高麻风院村病人及休养员生活费及医药费补助标准的通知》(粤卫〔2002〕225号)要求,麻风病人生活费、医药费标准不得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费保障标准,并随着当地经济水平的增长,逐步提高其生活费和医药费补助标准。省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麻风病人生活费、医药费给予适当补助。
 
    6.在麻风病院村调整建设过程中,各地要认真清理原有的麻风病院村房屋、设备、土地、森林等资产,避免国有资产流失。
 
    7.要加强麻风病防治队伍建设。在巩固现有队伍的基础上,对辖区内卫生机构的医务人员进行麻风病防治知识培训,提高各级各类卫生机构麻风病防治水平。
 
附件:1.广东省麻风病院村基本情况
      2.广东省麻风病院村房屋建设标准
      3.广东省麻风病院村生活设施配备标准
      4.广东省麻风病院村基本医疗设备装备标准
      5.广东省麻风病院村改造建设经费补助一览表
      6.麻风病院村经费划转情况表
 
 
附件1
 
    广东省麻风病院村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房屋基本情况
交通
供电
供水
收容
范围
隶属
关系
麻风病人收容情况
总面积
危房面积
小计
现症病人
临愈病人
合计
1
省泗安医院
38470
6000
A
A
A
全省
卫生
81
1
80
81
珠江三角洲地区市
2
广州市太和住院部
3898
0
A
A
A
全市
卫生
52
0
52
203
3
广州市番禺新沙医院
1978
0
A
A
A
全区
卫生
40
2
38
4
广州市花都区康乐村办事处
1350
0
A
A
A
全区
卫生
34
0
34
5
广州市从化市赤草医院
1050
250
A
A
A
全区
卫生
15
0
15
6
广州市增城市健娱医院
4864
4612
A
A
C
全区
卫生
62
0
62
7
佛山市三水区沙梨园麻风村
600
0
A
A
A
全区
卫生
17
0
17
292
8
佛山市高明区谭山康复新村
2000
0
A
A
A
全市
卫生
102
0
102
9
佛山市南海区红卫医院
7281
0
A
A
A
全区
卫生
107
1
106
10
佛山市顺德区马洲医院
4556
0
A
A
A
全区
卫生
66
5
61
11
东莞市金菊福利院
17500
0
A
A
C
全市
民政
218
0
218
218
12
中山市大茅医院
5126
0
A
A
A
全市
卫生
69
0
69
69(含珠海市麻风病人18人)
13
江门市大衾医院
4432
1000
B
B
A
全省
卫生
79
1
78
238
14
江门市开平市玲珑医院
900
500
A
A
C
全县
卫生
62
4
58
15
江门市新会市皮肤病院
8700
1500
A
A
A
全县
卫生
97
0
97
经济欠发达地区市
16
汕头市浔泗住院部
1500
700
B
A
C
全市
卫生
5
0
5
62
17
汕头市澄海区大东医院
592
0
B
A
A
全区
卫生
8
0
8
18
汕头市潮阳区竹棚医院
2000
2000
B
C
D
全区
卫生
47
0
47
19
汕头市南澳县麻风村
200
200
A
C
C
全县
卫生
2
0
2
20
韶关市韶西医院
3210
1350
A
A
C
全市
卫生
55
2
53
55
21
河源市龙川县康复医院
600,
600
<, /TD>
B
A
B
全县
卫生
24
2
40
22
河源市紫金县甘洞麻风村
500
500
B
A
B
全县
卫生
6
0
6
23
河源市东源县罗坑麻风村
790
790
A
A
C
全县
卫生
8
0
8
24
河源市连平县立新医院
810
810
B
C
D
全区
卫生
0
0
0
25
河源市和平县麻风村
300
300
B
A
C
全区
卫生
2
0
2
26
梅州市五华皮肤病院
1080
320
A
A
D
全县
卫生
23
1
22
75
27
梅州市梅县康乐医院
600
250
A
A
A
全市
卫生
25
0
25
28
梅州市大埔县大坪医院
2225
1865
A
B
A
全市
卫生
15
0
15
29
梅州市兴宁市皮肤病院
2281
2281
A
A
A
全县
卫生
5
0
5
30
梅州市丰顺县蔗溪医院
400
300
A
A
C
全县
卫生
4
0
4
31
梅州市平远县皮肤病院
500
500
A
C
C
全县
卫生
3
0
3
32
惠州市白露医院
2370
0
A
A
A
全市
卫生
45
1
44
129(含深圳市麻风病人9人)
33
惠州市博萝县上坪医院
2901
 
A
B
C
全县
卫生
60
0
60
34
惠州市惠东县青州医院
2621
1220
A
C
D
全县
卫生
13
0
13
35
惠州市龙门县康复医院
1500
1000
A
A
C
全县
卫生
11
0
11
36
汕尾市陆丰市光地医院
3929
560
A
A
B
全市
卫生
100
5
95
150
37
汕尾市海丰县皮肤病院
1557
744
A
A
A
全市
卫生
50
0
50
38
阳江市儒洞皮肤病院
1150
300
A
A
A
全市
卫生
68
0
68
83
39
阳江市阳春市新光医院
351
 
B
A
D
全县
卫生
15
0
15
40
湛江市松树港医院
5949
2891
A
A
A
全市
卫生
165
6
159
767
41
湛江市遂溪县皮肤病院
1550
500
A
A
A
全县
卫生
104
1
103
42
湛江市雷州市康华医院
2850
350
A
A
A
全县
卫生
191
0
191
43
湛江市徐闻县华丰麻风村
1513
584
B
A
C
数县
卫民
49
0
49
44
湛江市廉江市石岗嶂麻风村
1600
1000
A
A
A
全县
卫民
149
1
148
45
湛江市吴川市土光医院
2100
1400
B
A
C
全县
卫生
109
0
109
46
茂名市茂南区鏊头麻风村
300
 
A
A
C
全市
民政
9
0
9
399
47
茂名市高州市藤桥医院
1600
800
B
A
A
全县
卫生
45
1
44
48
茂名市化州茶根医院
3604
2230
B
A
C
全县
卫民
90
1
89
49
茂名市信宜市东镇康复院
370
 
B
A
D
全县
卫生
8
0
8
50
茂名市电白雷打石医院
3800
1500
A
A
C
全县
卫生
62
0
62
51
茂名市电白坡心康复院
800
 
A
A
C
全县
民政
28
0
28
52
茂名市电白新开田医院
3300
1300
A
A
C
全县
卫生
81
0
81
53
茂名市电白观珠麻风村
600
200
A
A
C
全市
民政
25
0
25
54
茂名市电白坦场麻风村
920
300
A
A
C
全市
民政
51
0
51
55
肇庆市白诸住院部
5268
2406
A
A
A
全市
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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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怀集县五湖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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